課程資訊
課程名稱
行政法
Administrative Law 
開課學期
109-1 
授課對象
科際整合法律學研究所  
授課教師
孫迺翊 
課號
LawILS7060 
課程識別碼
A41 M0310 
班次
02 
學分
4.0 
全/半年
半年 
必/選修
必修 
上課時間
星期一3,4(10:20~12:10)星期二6,7(13:20~15:10) 
上課地點
 
備註
與大學部合班。
限本系所學生(含輔系、雙修生)
總人數上限:5人 
Ceiba 課程網頁
http://ceiba.ntu.edu.tw/1091LawILS7060_02 
課程簡介影片
 
核心能力關聯
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課程大綱
為確保您我的權利,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
課程概述

行政法係具體化之憲法,本課程建立在憲法的基礎上,解說權力分立相互制衡之下,行政權如何履行公行政任務,國家履行公行政任務時,行政權有哪些態樣,與人民之間發生何種法律關係、對人民之基本權利將產生何種作用、人民可依循哪些救濟途徑。整體而言,行政法之核心關懷在於民主國家之行政權應受哪些憲法基本原則之拘束,以及國家公權力作用之合法性與正當係為何。課程內容涵蓋六大部分:行政法的原理原則、行政組織法、行政作用法、行政程序法、行政執行法與行政救濟法。
行政法內容相當繁複,在有限授課時間裡,授課教師講授重點在於基礎理論、現行法律規範體系以及重要實務見解,輔以時事案例討論,引領學生理解分辨相關之概念,並熟悉如何將法律適用到個案。 

課程目標
本課程之對象為法律系學生,將以建構修課同學對行政法之基本瞭解為主要目標,俾使修課同學能充分掌握、理解行政法之基本原理與重要概念,並能活用於個案上,奠定日後參加國家考試的基本能力。 
課程要求
上課必須攜帶法條與大法官解釋,並請主動參與討論。課程進行中請勿飲食、聊天或趴下睡覺。 
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Office Hours
備註: 請來信約定時間 
指定閱讀
待補 
參考書目
林明鏘(2018),行政法講義,四版,新學林。
李建良(2019),行政法基本十講,九版,元照。
李惠宗(2016),行政法要義,七版,元照。
翁岳生主編(2020),行政法(上)、(下),修訂四版,元照。
陳敏(2020),行政法總論,十版,自版,新學林經銷。
莊國榮(2019),行政法,修訂五版,元照。
蕭文生(2020),行政法:基礎理論與實務,五南。  
評量方式
(僅供參考)
 
No.
項目
百分比
說明
1. 
期中考、期末考 
100% 
學期成績以期中考、期末考之平均為基礎,課輔助教另將提供若干案例演習作業,修課同學依意願撰寫繳交,作為學期成績加分參考依據。同學之課堂參與表現亦為學期成績加分之參考依據。學期總成績以全班為對象作總體考量,不接受個別考量之請求。 
 
課程進度
週次
日期
單元主題
第1週
  課程介紹
行政與行政法(一):行政的概念、憲法、行政法之關連性
行政與行政法(二):;行政法與法源位階;公法與私法之區別 
第2週
  行政與行政法(三):行政的類型:給付行政/干預行政;羈束行政/裁量行政
行政的法律拘束與形成自由(一):依法行政原則(法律優位、法律保留、法律明確性原則、法律授權明確性原則)、比例原則、平等原則 
第3週
  行政的法律拘束與形成自由(二):裁量與不確定法律概念、公法上權利
行政的法律拘束與形成自由(三):行政法法律關係暨行政救濟概論;特別權力關係/特別法律關係 
第4週
  行政組織(一):行政主體/行政機關;直接行政/間接行政
行政組織(二):行政機關內部構造、管轄、行政組織類型 
第5週
  行政組織(三)獨立機關
公務員法(一)
公務員法(二) 
第6週
  公物法
行政處分(一) 
第7週
  行政處分(二)
行政處分(三) 
第8週
  行政處分(四)
行政處分(五) 
第9週
  期中考
法規命令與行政規則 
第10週
  行政契約(一)
行政契約(二) 
第11週
  行政指導與行政事實行為
私法形式之行政行為(一) 
第12週
  私法形式之行政行為(二)
行政程序(一) 
第13週
  行政程序(二)
行政程序(三) 
第14週
  行政罰法(一)
行政罰法(二) 
第15週
  行政執行法(一)
行政執行法(二) 
第16週
  國家賠償及行政補償(一)
國家賠償及行政補償(二) 
第17週
  行政救濟概說(一)
行政救濟概說(二)